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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12 阅读:313 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我省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律师的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水平,细化律师专业领域,更好地发挥专业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指导作用,根据省律协年度工作安排,将对已到届专业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换届的专业委员会

(一)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

(二)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近4年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关心行业工作,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

(三)系本省执业律师,且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或已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并有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学院校、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曾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相关专业文章或在省级以上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五)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过相关专业领域内重大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三、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近8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执业年限在8年以上,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务水平;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主任工作职责

负责带领专业委员会完成《工作规则》规定的职责。重点围绕本专业领域内的律师业务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执业的经验和方法;根据青年律师、专业律师、资深律师等特性,制作实务教案、操作指引、典型案例等实务理论研究成果。

申报材料

1.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

2.相关专业领域承办过在国内或省内具有重大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例;

3.相关证书、聘书等;

4.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划;

5.所在的市律师协会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包含对相关材料真实性的确认。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律师通过各市律协申报各市律协在省律协分配的报名人选范围内推荐;

(二)各市申报人选分配

省律协将结合各市律师人数比例与专业领域的分布,适当兼顾律师业欠发达地区,予以分配申报人选名额,《各市申报人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三)自通知公布之日起,申报人员可从神州律师网或“浙江律协”公众号下载《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附件二)或《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附件三),按要求填妥后,向各地市律师协会申报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专业委员会成员由本省执业律师组成,每位律师最多参加2个专业委员会

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未当选的,若愿意继续担任委员,需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打勾,申报主任(副主任)的人数计入各地律协申报名额

(三)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采用律师自愿报名结合行业推荐,并以竞聘结合遴选方式择优产生

(四)申报人数少于30人的,原则上不设立该专业委员会

(五)本次专业委员会换届结果最终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决定。

六、联系人  

周晓钦  0571-87755601

宋婷婷  0571-88853995

 

附件:1.各市申报人选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3.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26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