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法总则》专题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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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我省律师对《民法总则》的理解与运用,省律协拟于近期举办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6月4日(周日)下午至6月5日(周一)全天
会期一天半
报到时间:6月4日(周日)上午9:00-13:15
报到地点:之江饭店一楼大堂
二、培训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千人会场(主楼五楼)
三、培训内容
(一)《民法总则对民事审判的影响》
时 间:6月4日(周日)下午14:00-17:00
主讲人:吴兆详(最高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
(二)《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
时 间:6月5日(周一)9:00-17:00
主讲人: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
《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起草小组负责人)
四、参会人员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各市律协组织的相关律师,名额分配如下:
杭州150人 宁波60人 温州50人 湖州20人
嘉兴30人 绍兴40人 金华60(含义乌20人)
衢州20人 舟山20人 台州30人 丽水20人
请各地律协于5月30日前,将《各市律协报名统计表》(见附件)反馈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律师是否报名成功,务必以当地律协回复为准。
(二)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及时间
5月31日下午14时至6月1日晚24时止,省律协将推出500个名额面向全省律师公开报名。报名方式:关注浙江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律协”(zhejianglvxie),点击“会员服务”、“活动报名”,选择“《民法总则》培训”,按照要求填报,是否报名成功以页面提示为准。
(三)已报名成功但无正当理由不参会的律师,本年度内不得参加省律协举办的研讨及培训。
(四)已向地市律协报名成功的律师勿再占用微信报名通道,以免浪费名额。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食宿费、交通费均自理。
(二)需在之江饭店(包括之江饭店附近的香园饭店、梅苑宾馆)住宿的律师报省律协会议,均可享受协议价,预留房间数有限,请尽早联系酒店预定。由于培训人数较多, 本次会议原则上安排两人住一间,请各位参训律师予以配合。
(三)之江饭店停车位有限,请参训律师勿开车前往。
(四)联系人:周晓钦 0571-87755601
附件:各市律协报名统计表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7年5月24日
为加强我省律师对《民法总则》的理解与运用,省律协拟于近期举办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6月4日(周日)下午至6月5日(周一)全天
会期一天半
报到时间:6月4日(周日)上午9:00-13:15
报到地点:之江饭店一楼大堂
二、培训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千人会场(主楼五楼)
三、培训内容
(一)《民法总则对民事审判的影响》
时 间:6月4日(周日)下午14:00-17:00
主讲人:吴兆详(最高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
(二)《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
时 间:6月5日(周一)9:00-17:00
主讲人: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
《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起草小组负责人)
四、参会人员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各市律协组织的相关律师,名额分配如下:
杭州150人 宁波60人 温州50人 湖州20人
嘉兴30人 绍兴40人 金华60(含义乌20人)
衢州20人 舟山20人 台州30人 丽水20人
请各地律协于5月30日前,将《各市律协报名统计表》(见附件)反馈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律师是否报名成功,务必以当地律协回复为准。
(二)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及时间
5月31日下午14时至6月1日晚24时止,省律协将推出500个名额面向全省律师公开报名。报名方式:关注浙江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律协”(zhejianglvxie),点击“会员服务”、“活动报名”,选择“《民法总则》培训”,按照要求填报,是否报名成功以页面提示为准。
(三)已报名成功但无正当理由不参会的律师,本年度内不得参加省律协举办的研讨及培训。
(四)已向地市律协报名成功的律师勿再占用微信报名通道,以免浪费名额。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食宿费、交通费均自理。
(二)需在之江饭店(包括之江饭店附近的香园饭店、梅苑宾馆)住宿的律师报省律协会议,均可享受协议价,预留房间数有限,请尽早联系酒店预定。由于培训人数较多, 本次会议原则上安排两人住一间,请各位参训律师予以配合。
(三)之江饭店停车位有限,请参训律师勿开车前往。
(四)联系人:周晓钦 0571-87755601
附件:各市律协报名统计表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