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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全面深入 服务精细优质——第二届浙江律师论坛诞生两份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12-07-30 阅读:2,226 次
本报记者 金霖萍 文/摄通讯员 姚志强
  7月28、29日,以“律师服务国际商贸及中小企业发展”为主题的第二届浙江律师论坛在义乌举行。期间,省司法厅与义乌市人民政府、省工商联与省律协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法律服务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及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论坛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义乌市人民政府协办,省司法厅、省工商联提供支持。全省350余名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和企业代表参加论坛,共同研讨律师服务国际贸易及中小企业发展策略。

  两份战略合作协议诞生

  国际商贸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新需求,为我省律师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在论坛开幕式上,省司法厅与义乌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共同建立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法律服务机制。
  双方约定,省司法厅积极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和律师的专业优势,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如支持义乌设立律师协会,推荐、引导省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义乌设立分所,引导律师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和专项巡诊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及律师在义乌不定期举办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反倾销、国际投融资等方面的研讨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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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人民政府则要积极引导并重视律师服务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鼓励律师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改革创新,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保障。如通过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担任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积极引导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及时提供贸易改革试点工作、市场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鼓励、引导律师创新法律服务产品,有效解决新型法律争端。
  同时,省工商联与省律协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共同建立了浙江省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双方约定,省工商联要引导工商联会员企业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省律协要组织和引导律师积极做好工商联会员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包括组建“浙商律师服务团”,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风险排查、提示;为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建设、重组重整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等。
  “这两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有力推动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及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为浙江律师业的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向记者表示。

  义乌试点为律师业带来契机

  义乌市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对法律服务有哪些新需求,为浙江律师业带来了哪些契机?本次论坛获奖论文集开篇的一份调研报告,让这些问题变得明晰。
  日前,由义乌市司法局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律师服务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调研组,向国际商贸城内的经营户发放了调查问卷。通过对448份有效问卷的分析发现,经营户贸易操作程序不规范,对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但与此同时,经营户的法律服务需求明显,有避免合同风险的意识和积极改变现状的意愿。
  为此,调研报告从探索建立新型贸易方式等11个方面,总结了浙江律师在执业中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领域和范围。同时,建议律师丰富自身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实现律师服务的“四大转变”,更好地服务于义乌试点工作。
  在论文交流会上,更多获奖论文作者和与会律师进行了互动,从融资、管理、创新、综合等方面分析了各自见解,来自省高院、省律协的相关专家一一进行了点评。
  论坛上,省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兰建平、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副秘书长黄文等专家学者分别做了主题演讲,对经济形势、转型升级、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共同探索实现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与律师业发展的双赢举措。

  出台律师服务中小企业操作指引

  记者注意到,每一位参加论坛的代表,都收到了一本黑皮书,名为《浙江省律师服务中小企业操作指引》。
  翻开目录,书中罗列了17种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操作指引,如律师提供短期融资券发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律师为中小企业行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等,几乎涵盖了企业经营管理和战略扩张等方面涉及到的所有律师业务。在该书的最后,还附加了一些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规范文本,律师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告诉记者,去年以来,省律协根据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现状及中小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专门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制订了这个系列性的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作为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基础技术标准,并于本次论坛上首次发行。
  “今后,当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因法律服务质量产生争议时,律协将会按照操作指引的规定,判断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章靖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