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至20日,全省律师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律师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会在义乌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浙委办[2012]10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2011年全省律师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全省律师重点工作和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李会光在会上指出,要坚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和强化律师行业扶持保障“两手抓”,认真贯彻落实浙委办[2012]10号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我省律师工作科学发展。李会光副厅长对近年来全省律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的律师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律师服务经济建设成效明显,律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律师执业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律师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李会光副厅长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在年内召开,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做好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好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要切实发挥律师在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引导律师积极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要切实发挥律师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利用专业优势,在推动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完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切实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组织和引导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积极参与各类调解、参与解决各类信访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要切实发挥律师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主动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服务,让执业过程成为做群众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过程。
李会光副厅长指出,去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要求,省厅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制定下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这是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又一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摆上位置,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服务中小企业活动,着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经过省委、省政府一揽子政策的实施,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趋于好转,经济发展更加稳健,但扶持中小企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工作不能因为我们取得初步成效而松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结合当前我省的经济形势,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深化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倾情服务。把支持帮扶中小企业、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最大的课题,按照“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形象化运作”的要求,真心关注、关心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落实好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满腔热情地帮扶中小企业克难攻坚、健康成长。要进一步深入中小企业,主动服务。结合省委“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律师走访中小企业”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走访本地的中小企业,掌握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坐诊把脉,实实在在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让企业和员工真正感受到政府送法到企,律师就在身边。要进一步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优化服务。组织引导律师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的市场化、专业化手段的研究,不断开发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规律的法律服务新产品,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长效服务。以服务中小企业活动为契机,健全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作规程和服务机制,通过履行公益的法律服务,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现企业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品牌服务。引导律师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有意识的组织一些在服务企业方面有经验的优秀、资深律师到基层传授服务技能,提高全省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整体水平;加大对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工作的宣传,打响律师的服务品牌,在服务中小企业过程中实现律师业自身的科学发展。
李会光副厅长强调,要切实抓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0号)。《实施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以及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律师队伍的亲切关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深刻领会文件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文件的贯彻落实。要把律师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大力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积极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实,为我省律师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持。要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定位,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宣传报道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贯彻落实《意见》、关心支持律师工作的良好氛围。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浙江国权明达律师事务所、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考察了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法律服务情况。
义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斯建民到会并致辞;金华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长刘净非,义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骆华勇在会议期间与与会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律师管理处处长、义乌市司法局局长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