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余红艺在详细听取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后表示,宁波市司法行政工作能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想法、有方法,亮点多,许多工作作为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为“平安宁波”、“和谐宁波”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余红艺强调,在全面推进“法治宁波”建设的大背景下,宁波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好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化社会普法教育工作。要按照《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市两办下发的《关于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若干意见》,以“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形成“多元化”普法主体,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普法。要制定普法的标准程序、监测程序和评价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普法品牌。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总结现有工作经验,继续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并要按照“谁主管、谁组建、谁保障”原则,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尝试在物业纠纷、环境保护等矛盾相对集中的领域内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加快推进律师法律服务业发展。要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扶持力度,为律师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推进全市律师事务所合理布局。要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发挥律师协会的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探索完善律师执业全力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惩戒制度。四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加以推进,力争在2015年底前实现全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全覆盖和网上平台全面建成。要经过3-5年实践,全面构建运作机制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工作方式信息化、服务评价社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五是切实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要按照市两办文件要求,完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组织机构等工作机制建设。
宁波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蒉开波,市委副秘书长朱达参加调研,市司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律协会长、公证协会会长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