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投稿
- 行业要闻 -
金华市召开201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表彰会
日期:2013-08-30 阅读:1,794 次

8月16日,金华市司法局、市律协召开201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表彰会,为金华市两名赴甘肃和重庆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活动的律师卢凤龙、吴永能分别记个人三等功。表彰会上,两位律师对援助期间的情况作了汇报。

2012年7月,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凤龙、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义乌分所律师吴永能参加司法部“1+1”法律援助志愿活动,分别到甘肃和政县、重庆黔江区任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今年7月,两名律师同时被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2012年度优秀志愿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