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个工作年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新的管理团队积极有序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对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团队建设
2008年初,章晓洪律师被选任为新一届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经章晓洪律师提名,甘为民律师、徐衍修律师、金迎春律师被聘任为新一届委员会副主任,梅丹芬律师任新一届业务委员会秘书长。新一届委员会的管理团队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确立了为浙江省律师同行搭建公司与证券法律业务交流、学习、研讨平台的长期目标,丙详细制定了新一届委员会三年的工作规划和2008年度工作计划。
二、具体活动
1、2008年3月份,浙江省律师协会新一届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就即将推出的创业板举办了研讨会。研讨会在杭州市三台山庄召开,浙江省第七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副会长沈田丰律师、副秘书长杜归真女士及浙江省律师协会新一届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各委员出席了研讨会。各委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抒己见,探讨创业板推出的时机和条件。各委员逐条解读征求意见稿,对相关条款提出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本委员会在汇总各专家、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后,以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与业务委员会的名义书面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2、新一届委员会在省律协领导的支持下,积极组织各委员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各种研讨活动。2008年7月,各委员们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三级协会主办的 “中国企业直接融资高层研讨会——股权私募和上市融资”。各委员和与会的企业负责人、管理层,投资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前景和实务、公司上市准备和策划、公司上市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探讨。
3、根据本委员会三年的工作规划,本委员会计划在三年时间内编写一套实用的、专业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证券法律业务工作指引,以实现资源的共享。目前,通过各委员和各律师的协助,相关的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