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在慈溪试点律师主持涉诉案件和解
日期: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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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主持和解,是指律师在代理已经由人民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利用代理人参与诉讼程序的有利条件,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主持协调各方当事人通过自主协商,达成和解结案的调解活动。
2013年12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法官协会、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共同制订的《关于加快共建职业共同体的合作框架》,将律师主持和解设定为的工作目标并决定在慈溪市试点。
2014年5月1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波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律师主持和解制度及沟通机制的方案》。
2014年6月30日,慈溪市人民法院、慈溪市司法局、宁波律协慈溪联络组在召开了“律师主持和解制度座谈会暨启动仪式”。
在推进该项制度试点推进中,宁波市司法局、市律协予以高度重视,确定分管领导和项目实施联系人。宁波、慈溪二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及宁波律协、宁波律协慈溪联络组与宁波慈溪二级法院之间进行多次会商。经过半年的试点实践,已经有19起民商案件案件通过律师主持和解成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