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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召开法官与律师座谈会
日期:2015-02-16 阅读:1,505 次

2015年2月11日下午,绍兴市律协与绍兴市法官协会在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官与律师座谈会。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法官协会会长陈惠明、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骆锦勇、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工委书记吴绍庆、市律协会会长李旺荣以及各方代表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陈惠明院长和李旺荣会长分别代表市法官协会和市律师协会签署共同倡议书。市中级法院监察室和市司法局律管处分别通报了本行业相关情况。与会代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法官和律师虽然担负的职责不同,但同为法律人,法官和律师都以实现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法官和律师要进一步增进彼此的尊重和认同,法院要全力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律师庭审辩论等诉讼权利,律师要尊重法官在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加强自律,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充分发挥两家协会的平台作用,深化全市法官与律师法律业务互动交流机制,进一步畅通法官和律师沟通交流渠道。要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将倡议书的内容传达给每位法官、律师,科学划出隔离带,做到隔离但不隔阂,形成法官与律师“平等、独立、互重、监督”的职业共同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