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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机制
日期:2015-02-01 阅读:1,594 次

128日,台州市律协与台州市检察官协会召开检律良性互动恳谈会,市检察院副院长杜斌、市司法局副局长赵龙江以及两个协会代表出席会议。会上,市律协会长柳正晞与市检察官协会会长郑永省代表双方协会签订了检律良性互动备忘录,标志着两个协会正式建立了检律良性互动机制。

一是建立联系沟通、信息通报机制。检察官协会与律师协会将建立长期、经常性、多层面的联系沟通机制,共同应对法律领域的疑难复杂问题,促进各自依法履职;双方协会将就各自执业和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通报对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对方通报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交流座谈会。

二是建立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机制。双方每年就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共同举办学术或实务研讨;研讨会决定内容可以形成会议纪要,指导双方工作;双方互相共享教育培训资源,举办讲座或邀请专家授课时,应通知对方派员参加;每二年举办一次辩论比赛,以赛代训,促进业务素质提升。

三是建立规范交往、依法履职机制。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暂行规定》,保持正常交往关系;检察人员应当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提供便利,并加强对其他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监督力度;律师协会应当加强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减少违法现象发生。

恳谈会上,检察官协会介绍了关于终结性检察决定公开审查制度的创新做法,将更有利于律师充分表达辩护意见,也对承办检察人员更好地听取律师意见提出了新要求;与会律师协会代表也提出了很多有助于保障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