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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司法局率队前往宁波市考察农村法律顾问工作
日期:2009-08-03 阅读:1,947 次

7 28 29日,义乌市司法局朱师龙局长率队7人,前往宁波市考察农村法律顾问即“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宁波市司法局汪如坤副局长、律师管理处王明珍处长向考察组介绍了宁波市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情况、基本特征、作用和意义。鄞州区司法局、江北区司法局先后向考察组介绍了他们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做法。考察期间,考察组还实地前往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江北区八字村,了解当地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的情况。

    义乌市司法局朱师龙局长表示,宁波市司法局把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抓得准,做得实,效果好,是一项创新工作,是一次成功的实践。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对提高村干部法律意识、促进农村民主自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