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委副书记叶明批示肯定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
日期: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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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委副书记叶明对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作出批示:“很有必要,值得总结推广”,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出台“律师进社区”管理办法的做法表示肯定。
“律师进社区”工作开展以来,拱墅区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寻找高校大学生参与“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契合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010年初,杭州市“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期间,选派42名法科大学生进入14个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9月份,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在区“律师进社区”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的统筹安排和区委法治办、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又完成了新一轮志愿者的招募工作,与该区45个社区对接,共135名大学生参与。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进一步强化管理和考核机制,出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关于“律师进社区”项目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律师进社区”项目设置为专门的实践课程与学分挂钩,推出年度评优制度,并聘任社区律师为实践导师。该管理办法由志愿者招募与人员配置、工作内容与要求、法学院配套政策与措施、学生管理与考核、经费保障、安全保障及其他六大部分组成。通过规范制度,力求将“律师进社区”项目打造成学生实践教育、第二课堂教育以及志愿者服务的平台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