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律师法(修正草案)》,并于6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分管律师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省律协副会长,我第一时间研读了草案全文及相关解读材料,深受启发,也深感责任重大。
一、坚持党的领导,筑牢律师行业政治根基
修正草案旗帜鲜明地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法律,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明确为律师从业的基本条件,并在律所层面增加了党建工作要求。这并非抽象的政治表态,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律师行业发展经验的制度化凝练。在继续教育工作中,我们要将"两拥护"融入培训体系,确保政治引领贯穿执业全过程,培养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二、保障与规范并重,提升律师业务指导精准度
草案坚持保障执业权利与规范执业行为并重,规定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同时要求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履行社会责任。这一制度安排,恰恰是律师业务指导工作的核心命题。我们要在业务指导中既做好维权指引,也强化执业纪律教育,帮助律师在规范轨道上发挥专业价值。
三、涉外法律服务与公益法律服务双轮驱动,拓展继续教育新空间
草案明确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这两项制度安排,是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直接命题:涉外人才培养需要系统化、长周期的课程设计和实践平台;公益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也依赖持续的业务培训。省律协应以此为契机,推动涉外法治人才梯队的精准培养,同步将公益法律服务纳入教育培训学分体系,实现专业能力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
四、刑事辩护全覆盖提出新要求
草案规定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也是律师行业服务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在业务指导层面,我们需要加强对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培训,特别是针对新执业律师的刑辩基本技能培训,确保"全覆盖"不只是制度上的覆盖,更是质量上的覆盖。
五、践行使命,推动草案精神落地
作为省律协副会长,我将立足分管职责,在学习宣传草案精神的同时,重点推动以下工作:一是将草案核心内容纳入律师教育培训课程,在全省律师中形成学习热潮;二是围绕涉外法律服务、刑事辩护全覆盖等新增制度,组织专题调研,为后续实施细则制定提供浙江经验;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与业务指导的有机衔接,以党建引领专业,以规范促进发展。
修正草案虽然条款不多,但分量极重,是律师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石。我们期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这部法律日臻完善,为新时代律师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刘珂 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