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刑诉法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善了律师刑事辩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刑事辩护职责、赋予了律师更多的执业权利,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刑事辩护业务是律师最基本的业务,也是律师制度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去年我省律师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5576件,占全省律师办理各类案件的10%多,全省万名律师中,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有近千人,占到律师队伍的10%左右,70%以上的律师涉足刑事辩护业务领域。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专程到省律协调研,听取汇报,对省律协开展实施新刑诉法教育培训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一是下发文件,部署新刑诉法培训工作。省律协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律协和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开展新刑诉法学习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新刑诉法学习培训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对每一位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轮训一遍。
二是举办专题研讨会,对新刑诉法进行集体解读。省律协刑委会在新刑诉法颁布当月,即分别在杭州召开 “新刑诉·新刑辩”研讨会,在金华召开“刑辩实务研讨会”,邀请法院、检察院、高校等专家学者与刑辩律师一起,对新刑诉法进行集体解读。
三是选派资深刑辩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示范培训,为全省轮训培养师资。选派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3名优秀刑辩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在北京举办的新刑诉法示范培训,为全省轮训培养了良好的师资。
四是组建刑辩律师讲师团,开展全省新刑诉法轮训工作。省律协聘请了省高院、省检察院及高校专家和优秀资深刑辩律师,组建了由26人组成的浙江省刑辩律师讲师团,拟定了培训计划和课题,赴各地开展轮训工作。从3月至今,省律协已分别在杭州、宁波、金华、绍兴、丽水等地开展了八场培训。
五是运用各种载体,解读、宣传新刑诉法。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对新刑诉法加强宣传,分别在浙江法制报开设了“新刑诉、新刑辩”专栏,在神州律师网开辟了“新刑诉法与律师刑事辩护”专题,在上一期的《浙江律师》刊物上辟出10个版面,对新刑诉法进行多视角解读,同时还在法制日报、浙江法治在线等媒体进行了有步骤的宣传。
下一步,省律协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加强指导管理,并着重做到下列几项工作:一是有序开展律师刑事辩护的轮训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律师刑事辩护的配套规范;三是协调加强律师刑事辩护的工作保障;四是总结推广律师刑事辩护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