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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所被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首批“绍兴市重点创新团队”
日期:2011-03-21 阅读:2,478 次

310,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以绍市委人领[2011]1号文件正式公布确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首批“绍兴市重点创新团队”。

近年来,大公律师团队不断加强法律专业研究、拓展律师业务创新成果为嘉绍跨江大桥、纵横集团破产重整等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以及国家级开发区绍兴袍江新区、绍兴经济开发区、绍兴滨海新城、绍兴镜湖新区、绍兴平水副城等管委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客户的广泛好评。特别是2009年金融危机以来大公律师团队作为破产管理人成功办理了纵横集团破产重整案,更是大公律师团队积极响应厅党委的号召,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