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建立渔农村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制度
日期: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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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舟山市委2010年第4次常委会研究决定,舟山市将全面建立渔农村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并于年内实现全市渔农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此,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舟山市建立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
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政府鼓励倡导、“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属地合理配置与适当调配相结合和具体服务内容方式协商一致四项原则,按照“以律师为主、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辅”的要求进行配备,法律顾问经费为一个社区一年3000元,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服务形式:一是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四是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五是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
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服务内容:一是围绕渔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需求,为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渔农民依法产生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提供套餐式法律服务产品;二是围绕影响渔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渔农民解答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法律困惑,代为反映诉求,教育引导渔农民通过合法理性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围绕渔农村依法自治和民主法治建设需求,为渔农村自治组织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帮助创建 “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四是围绕维护贫困弱势渔农民合法权益,为符合条件的渔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申请法律援助周转金,帮助贫困家庭渡过危难时期,有效挽回合法权益。
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政府鼓励倡导、“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属地合理配置与适当调配相结合和具体服务内容方式协商一致四项原则,按照“以律师为主、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辅”的要求进行配备,法律顾问经费为一个社区一年3000元,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服务形式:一是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四是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五是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
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服务内容:一是围绕渔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需求,为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渔农民依法产生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提供套餐式法律服务产品;二是围绕影响渔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渔农民解答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法律困惑,代为反映诉求,教育引导渔农民通过合法理性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围绕渔农村依法自治和民主法治建设需求,为渔农村自治组织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帮助创建 “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四是围绕维护贫困弱势渔农民合法权益,为符合条件的渔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申请法律援助周转金,帮助贫困家庭渡过危难时期,有效挽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