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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党委会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日期:2009-10-30 阅读:2,326 次

10 26 ,省律协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进行了部署。会议由省律协党委书记吴强军主持,党委副书记章靖忠,党委委员王兰青、罗杰、李根美,秘书长陈三联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非常关键的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其内涵十分深刻,内容十分丰富。中央《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全党共识,全面分析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科学总结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进行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得出了“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的重大判断,必将对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实现管党治党新飞跃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会议强调,中央《决定》中关于“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要求举措是当前和今后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省律协要结合律师行业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方案,积极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新热潮。会议要求,律协党委和协会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落实,各市律协党组织要列出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把学习中央《决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和基本教材,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中央《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本次会议还学习、修订、审议了《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研究讨论了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系列活动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