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举办最新司法解释高级研修班
日期: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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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律师正确理解和适用最新司法解释、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省律协于
本次研修班为期两天,来自最高法院民一庭审判长辛正郁,民二庭审判长王闯,民一庭法官关丽分别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指导精神和出台背景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就当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包括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定、车位和车库纠纷的处理、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及相应纠纷的处理等热点和疑难问题、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进行系统、全面的讲解。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与会律师普遍感觉收获很大,通过学习和与授课专家们的交流,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合同纠纷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适用的范围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他们表示,这次研修班非常及时、必要,使大家能集中在一起专门探讨、研究最新司法解释相关问题,对提高律师办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物业服务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的业务水平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本次研修班于7月12日中午顺利结束,研修班学员对本次研修班的课程设计、师资安排、学习环境、会务服务表示非常满意。学员们希望省律协今后多举办这样层次高、内容精、组织细、服务好的研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