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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陈三联:律师参政议政具有天然优势
日期:2013-01-24 阅读:2,006 次
  见习记者 郁燕莉
  “两会”召开的前夕,作为第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就算工作再忙,每天都要留出一点时间,为自己的提案做准备。
  其实,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我省律师行业唯一一名省政府参事,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监督,成为我省律师界参政议政中的典型人物。
  他说:“律师队伍是法治建设、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今年,我会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关注律师成长环境和职业环境上。”

  建议将律师队伍纳入政府人才培养体系

  截止2012年12月底,全省共有律师11600多名,律所1021家。五年来,律师人数增长了67%,律师队伍迅速壮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家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增加,如何加强律师的自身建设,使这支队伍保持可持续发展?”这是陈三联面对飞速膨胀的律师队伍,一直思考的问题。
  他列了一组数据:为了让青年律师更快进入角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律师协会在职业培训上承担了主要工作,仅2012年就举办了6期培训,总数在1500人左右。随着新律师人数的增加,培训的规模也会逐年扩大,若仅靠律师协会会费来支撑,基础培训经费短缺,显然力度不够。
  “我省外向型经济程度高,今后我们将接触到更多关于反倾销、国际并购、企业破产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业务,因此高端涉法业务培训,变得非常迫切。”他说,一名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还需要具备经济、金融、管理、财务、外语等方面的知识,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如果没有各级政府支持,很难开展。
  因此,他建议,律师队伍应该列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的体系,有相应财政、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这是律师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推进律师会见、阅卷真正“无障碍”

  新刑诉法实施后,怎样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作用?
  “律师工作有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其中会见和阅卷受到的阻力,在以往的刑事诉讼案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陈三联说,“新刑诉法规定,‘律师48小时内能会见嫌疑人’、‘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这对律师职业环境的改善、律师职业权利的保障,有很大促进作用。”
  但他发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办案单位设置一些条件,不能保证律师及时会见和阅卷,有的不能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等便利条件,有的对新刑诉法作扩大和任意解释,个别还存在刁难、甚至阻挠律师会见和阅卷。“要实现律师执业权利,关键还是刑事诉讼中的各级办案单位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有效平衡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当然,这项工作的推进也需要广大律师不断提高刑事辩护能力。去年5月以来,省律协开展了新刑诉法的大型示范培训,并组织刑辩律师讲师团到全省各地开展巡回轮训;同时,正在着手制定律师刑事辩护执业规范和操作指引,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良性互动的协调机制。
  “新刑诉法实施是律师刑事辩护的又一个春天,对此,我充满信心。”

  律师参政议政具有天然优势

  律师参政议政,已经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据悉,今年参加省“两会"的律师共有9名,其中人大代表7名,政协委员2名。同时,今年在我省各级政府中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共333人,比上一届增长了45%。
  “律师参政议政,有着天然的优势。他们精通法律,在办案过程中能充分接触社会,了解民生问题,并且可以从职业视角,发现和探讨一些问题。”陈三联表示。
  从上一届的统计情况来看,律师代表委员的提案和议案,有60%成为了重点提案议案,质量之高可见一斑。比如,金华市政协委员严亮奇律师《关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援助体系》 的提案,就得到了省人大的高度重视,直接推动我省农村法律援助制度的地方立法。
  怎样把议案提案写得有深度?怎样在日常办案中发现问题?这几年,省律协专门成立“两会”代表委员的工作委员会,形成了日常制度:在“两会”前夕征集提案议案、对优秀提案议案进行汇编学习、定期举行律师参政议政经验交流会,旨在提高律师参政议政能力。
  陈三联说,律师作为法律界人士,可以在一个超脱的位置上,就公共事件公共问题发表法律见解,因此更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