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金融与保险业务委员会刚刚成立的第一年,在这一年委员会工作已经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在省律协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金保委主任和副主任认真务实的领导下,以及各委员的积极参与下,金融与保险业务委员会第一年的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
现就200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的主要工作
1.
2.委员会邀请省法学会、省金融与保险等行业协会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学者参加委员会活动并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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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织委员会成员探讨《侵权责任法(草案)》,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5. 讨论华东律师论坛主题及论文选题,并向省律协上报。
6. 邀请省高院章恒筑庭长作《金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及审判新动向》讲座,并开展了关于保险法修订及保险法相关实务问题的法官、律师间的互动讨论。
7. 委员会建立了会员网络交流平台,方便会员之间交流。
8. 发动会员就省高院有关民商事送达问题的意见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
9. 发动会员参加2009年度律师实务理论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10.组织会员讨论省高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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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员会会员近期成果与荣誉
1. 吴清旺律师被聘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并于
2. 童松青律师被浙江省保险学会聘为保险法研究会副主任,四个课题被列入保险学会和浙江省保监局的课题立项。
3. 钱育新律师今年获得浙江省律师行业模范党员律师,浙江省省直律师党员模范岗,浙江省直律师协会理事等荣誉。
4. 倪卫星律师撰写的论文《法律的界碑与法律的风险》获2009年湖州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并在省研讨会上获奖。
5. 方刚成律师:2009年3月被选为浙江省律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2009年4月被聘为浙江省保险学会保险法研究委员会委员。2009年继续被聘为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并担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2009年被聘为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论文《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十大法律问题》获2009年度金华市律协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论文《财产保险纠纷的法律问题---兼论和谐保险关系之维护》发表在国家极核心期刊《人文社科论坛》2009年第9期;《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十大法律问题》被列为浙江省保险学会2009年度保险科研课题。 同时,2009年至今为保险公司代理案件百件,其中比较典型的是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未投保车辆盗抢险等案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参与制定金华中级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细则、浙江省高级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指导意见。
6. 朱祖飞律师,
7. 竺浩兴律师于2009年2月获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8. 周建伟律师《一位律师的忠告——如何避免企业与企业家的“捆绑危机”》发表于《浙商》2009年第3期; “论夫妻财产制冲突规范的适用”荣获杭州市律师协会2009年度实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三、委员会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委员会在2009年初,原计划安排与民商业务委员会联合组织一次有关金融危机下律师参与化解债务危机的实务研讨会,但由于前期准备不足,未能落实。另外,案例汇编工作进展较慢。
2009年度,金保委仍可说是处于襁褓之中,但在2010这一新的年度,金保委将继续坚持在省律协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委员会各项活动,广泛联系金融业有关各界,发动会员展开业务讨论与研究,力争取得更大成绩。
金融与保险业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