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推进“走访中小企业”活动。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者以担任法律顾问和建立经常性服务关系的的企业为重点,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大走访”活动。向中小企业赠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律师建议书》,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方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积极为中小企业办理股权转让、抵押贷款、民间借款、企业融资、投资与贸易等公证。
二是深化中小企业“法律体检”活动。与“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团”、“为侨企服务法律顾问团”等常态工作机制结合,为结对重点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会诊”,帮助企业构建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并购重组、涉外经营贸易规则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对有需要的企业开展深度“法律体检”,由面及点地帮助中小企业和重点行业提升“免疫力”。
三是举办“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能力”培训班。以法律服务队伍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邀请省内外企业服务专家学者为全市法律服务队伍解读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传授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实务技能,提高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动力。
四是开展“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市场经营法则宣讲活动。结合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组织优秀律师和公证员深入企业和工业园区,分期举办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企业管理、破产保护等系列宣讲授课活动,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拓展“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平台。有机对接浙江法治在线“法律服务中小企业”专栏;协调相关部门在“空中律师”、“97说法”两档广播节目中开辟“法律服务企业”时段。通过网络和广播等媒介推荐优秀法律服务资源,介绍中小企业各类危机处置路径和成功案例,开展中小企业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
六是举办“服务中小企业法律成果交流会”。引导法律服务队伍在“大走访”和“法律体检”活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为中小企业和重点行业制定特色法律服务方案,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总结法律服务优秀案例。会同相关部门举办一次“服务中小企业法律成果交流会”,推介法律服务产品、共享法律服务信息、提升法律服务队伍形象、巩固和宣传法律服务成果。
七是着力提升化解重大、新型矛盾纠纷的能力。围绕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深入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对潜在矛盾隐患的预警能力、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和对激化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理能力。把握新区建设矛盾纠纷的基本走向和重点、敏感区域,组建各类专业调委会,积极化解纷争,防止矛盾激化,减少民转刑案件,为新区开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是倾力保障一线司法行政服务力量。围绕新区“四岛一城”目标,重点加强开发生产一线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建设,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在重点开发区域新建或升格司法行政机构,并探索建立与重点工程相配套的临时司法所,做到“开发建设推进到哪里司法行政力量就跟进到哪里、综合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交流锻炼长效机制,选派年青干部到重点开发区域的司法所、企业等基层一线学习锻炼,提升干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