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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律师参加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一期培训班
日期:2013-08-20 阅读:3,401 次

8月5日至18日,我省三名律师赴京参加了全国律协举办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一期培训班。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作为浙江律协代表,与北京、上海等律协的代表共同应邀出席了开班仪式。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赵大程指出,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是实现中国梦的现实要求,对于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维护国家利益以及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改善律师知识结构与促进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进一步发展服务贸易,必然带来对涉外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同时,我国也面临着复杂的外部环境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尽管近年来我国律师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是我国律师在国际事务、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法律服务业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的“短板”,新形势下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是中国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需要。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一支规模较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过硬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要重点抓好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拓宽渠道,多元培养;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强化激励,夯实保障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要全面提高涉外律师人才能力素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要始终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依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贡献;要锤炼精深专业,学习国际贸易规则、国际经济国际政治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提高外语表达能力,加强逻辑思维训练,能够驾驭大型项目和复杂案件;要高举诚信旗帜,恪守职业道德。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开班式上致辞。商务部、司法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开班式。新华社、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开班式。

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项目是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的培训项目,旨在培养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和良好政治素质,精通涉外业务国际规复合型、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队伍。

司法部与全国律协于2012年已制定了培训计划,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采用境外短期培训和境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于四年内有计划、分步骤地培养与使用300名左右涉外律师高端人才。本次培训班,标志着该培训项目的正式启动。

自全国律协2012年12月下发《关于推荐律师参加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的通知》后,省律协高度重视此培训项目。通过本省律师自愿报名,省律协严格筛选把关,并经省司法厅统一推荐,全国律协最终审核确定了我省22名律师入选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全国共348名律师入选人才库。项目总分三个业务领域:第一领域,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培养120名左右精通对外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三个专业方向的律师人才;第二领域,服务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培养150名左右精通WTO规则、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两反两保三个专业方向的律师人才;第三领域,服务我国总体国家利益和整体发展战略,培养30名左右精通能源资源、海洋和空间权益两个专业方向的律师人才参加首期培训班的102名律师,都是以对外投资、跨国并购为专业方向的涉外律师。培训班旨在使律师学习在对外投资与跨国并购业务中应具备的理论和实务技能;了解相关政策、现状、战略;掌握具体操作的技能并知晓全球并购的著名案例等。相关专家就《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中国政府审批机制和政策》《跨国并购及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战略及管理》等课题进行了授课。

浙江是外经贸大省,金融危机以来涉外商事纠纷呈现出增长快、数量多、类型复杂等特点,无论是企业或政府,对涉外律师的执业水平均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2005年至2007年,省政府出资实施“百名反倾销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涉外高级法律人才库;2010年起,司法厅与省律协每年推荐一批律师参加“浙江省知识产权人才赴国(境)外培训”,诸多举措证明,律师培训政府买单,已成为浙江的一大特色,制度化经费保障体系更有利于支撑复合型高端人才的培养。本次培训班,不仅有利于提高我省涉外律师的执业水平,拓宽律师的国际视野,促进各省涉外律师的交流,更为我省尽快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优秀涉外律师团队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加首期培训班的102名学员中,有30名学员将通过面试等选拔程序,于今年下半年赴境外参加培训。已入选人才库的律师,将根据专业的不同,由全国律协进行选拔,陆续参加后期组织的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