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律师参加全国律协“《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
日期: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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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7日,省律协民商委主任楼韬律师赴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参加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等承办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律师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有关情况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介绍:诉讼机制方面设立了诉前调解制度,增加了《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规定;完善了开庭前的准备程序;增加了公益诉讼;完善了保全制度;完善了裁判文书的公开;完善了当事人的举证制度;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启动鉴定的权利;完善了简易程序,建立了小额诉讼制度;强化了法律监督;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完善了执行程序,强化执行措施。
楼韬律师在会上汇报了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全省律师积极参与民诉法修改的情况以及研讨成果,就起诉立案难题、调查取证难题、证据交换难题、答辩制度难题、法庭辩论难题、审判机制难题、书面审理难题、司法鉴定难题、仲裁撤销难题、公益诉讼难题等十大问题作了重点说明,并提出征求意见稿中的证据种类中应当增加“单位证明”,以完善证据的种类。同时对继承人涉及被继承人死亡后的银行存款继承中的障碍如何适用特别民事程序的问题提出了浙江律师的建议,引起了大会代表的关注和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