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结果揭晓
日期:2011-04-07
阅读:3,084 次
由全国总工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共同开展的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自2010年7月开始,历经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公示和投票、评议审定等四个阶段,7日评选结果揭晓,赵大华等10名律师获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据了解,本次活动参评律师的主要条件是,从事职工维权工作三年以上,每年办理涉诉或非诉讼维权案件达到一定数量,承办的维权案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在服务职工、扶弱助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工会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公司律师等。最终,得分前10名的候选人为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的当选人。
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宣传树立杰出律师的事迹,激励更多的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有识之士投入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来,同时下一步要对当选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