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召开法律服务队伍警示教育大会
日期: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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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上午,舟山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全市法律服务队伍警示教育大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徐烈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130余名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徐烈副局长对近年来发生的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要求全市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总结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市律协会长林德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市司法局法管处处长岑海玲通报了近两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并对下一阶段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要结合党的十八界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从全力抓好警示教育工作入手,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要提高对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坚持不懈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三是要加大监督惩戒和警示力度;四是坚持正面教育,要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全市法律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促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历史责任,要受得住苦、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要以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以诚实守信树立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