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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 促进司法公正——省高院领导班子访问省律协并举行交流座谈会,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
日期:2009-03-20 阅读:4,456 次

    3 20 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率副院长高杰、徐杰、朱深远,政治部主任林一,监察室主任康金荣,研究室主任魏新璋,办公室副主任唐学兵、蒋卫宇,监察室副主任许江杰,研究室副主任葛宏伟等高院领导一行11人,来到省律协,与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副厅长吴强军、政治部主任俞世裕,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副会长李根美、沈田丰,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王兰青,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省律协常务理事黄廉熙、胡祥甫、唐国华,杭州市律协副会长马骏,省律协金融保险业务委员会主任吴清旺等交流和座谈。座谈会在省律协会馆举行,会议由章靖忠会长主持。这是省高院领导首次到省律协视察指导。

    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建立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增进相互了解,维护司法公正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各位律师结合各自不同的办案经历和经验,纷纷发表体会,建言献策,旨在加强法官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法官和律师之间的相互关系,携手化解社会矛盾。

    齐奇院长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指出,此次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拜访省律协是诚心诚意上门,听取律师对法院和法官队伍的意见和建议,旨在研究和探讨建立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相互了解,维护司法公正。律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与法、检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构成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公正的统一体,实现律师与法官的职业互动过程,实际上是捍卫司法人权、减少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互动。法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双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各自职能,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法律职业者的良好形象,畅通双方之间正当途径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反对私底下的不正常接触和往来,“组织上多往来,私下里慎交往”,切实落实司法公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表示我省法院系统将积极贯彻实施新《律师法》,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把我省法院打造成为“最讲理的法院”。

    赵光 君厅长指出,齐院长及省高院领导来省律协指导交流工作,充分体现了省高院及全省法院系统对律师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这次座谈会很务实,探讨了一些具体的问题,这对切实解决律师目前关注的问题,为律师职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很有帮助,相信律师和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良性互动的关系会越来越好,我省的司法氛围也会越来越好。

    会上,双方还就建立业务理论研讨机制,资源信息共享机制,相互配合监督机制,促进诉讼调解,方便律师在法院开庭和办案等事宜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初步意向。

    章靖忠会长最后代表省律协对齐院长一行在百忙之中莅临省律协指导交流工作表示感谢,认为齐院长不但对我省律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客观评价,同时也表达了双方良性互动的坚定信念,让大家倍受鼓舞,并希望这种良性互动平台能进一步拓展,为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