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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四位律师受邀出席宁波中院知识产权宣传周座谈会
日期:2010-04-28 阅读:2,571 次

2010 426 ,在知识产权宣传日当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知识产权庭)邀请了在宁波中院代理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金汉所的吕甲木、国浩集团宁波事务所的李道峰、导司所的孔勤、费振宇等四位律师代表以及多家企业代表与中院全体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一起举行座谈会。

王玉飞庭长就知识产权庭成立五年来的工作作了回顾,并就2009年知识产权审理情况向在座的代表作了通报。与会律师代表和企业代表就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取证难问题以及证据保全与财产保全问题向法官们提了一些建议。王庭长与在座的法官就这些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传达了一个信息,自2009年以来,证据保全事务由民四庭负责,而财产保全事务由执行局负责,因此涉及到时间冲突、部门协调等问题,证据保全与财产保全要一起做在时间上有困难,如果原告有一些特别重大或者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提前与法院沟通,申请诉前禁令。座谈会气氛热烈,大家踊跃发言,为更好的开辟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