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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律师委员金克明:温州金改需要法律创新
日期:2013-01-23 阅读:2,157 次
  本报记者 陈海兵
  昨天,来自全省各地的政协委员赶到杭州向省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报到。
  在浙江宾馆,记者见到了来自温州的金克明委员。金克明是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采访中,他电话不断,其中很多是企业老板打来的咨询电话。“有些老板的日子不好过啊”,金克明说,去年他接了50多个案子,其中以涉及民间借贷、企业破产重组的案子居多。
  这次会议,金克明带来了3个提案,都与温州金融改革有关,其中包括“温州金改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建议”。
  据温州市金融办的统计,温州民间借贷登记中心自去年4月26日成立至去年底,一共成交808笔,借贷成交率为28.1%。“这个数据与预期相差较大。目前的民间资金,还是倾向于具有特定人缘关系的民间金融机构,而不是民间借贷登记中心。”金克明认为,“个中原因,包括利率限制过严等。在我看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温州金改缺少法律制度的支撑。如果没有法律上的改革和创新,温州金改很难有所成就。”
  金克明介绍,近几年,温州新型的涉金融性机构发展迅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指引,难免良莠不齐, “所以,在金改过程中,迫切需要对审批准入融资担保公司等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规范和法律规范,以扶持先进、打击非法行为。温州金改首要的法律问题就是要解决地方立法权问题”。金克明说,虽然地方立法权是国家层面才能解决的问题,但应该借温州金改的东风积极争取,同时应采取一些变通的做法,如申请省级或者中央立法机关通过针对温州金改的法律性规范。期间,温州司法机关可以出台一些准司法解释或司法文件,对有利于金改发展的政策文件加以吸收,并对金改需要制定的法律规范进行调研、起草,为金改法律作顶层设计。他还建议成立一支民间金融监管、执法与刑事侦查合一的专业队伍,切实维护民间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