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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职工 义务为劳动者维权
日期:2012-01-31 阅读:2,909 次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维权工作,2010年11月,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与湖州市总工会联合组建湖州市职工维权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由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律师为主体,联动全体律师做好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工作。该服务队成立一年多来,运用律师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武器,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市总工会组织的相关维权活动,每月一次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对职工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128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为困难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等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为了便于职工群众来访,让职工群众知道维权律师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法律服务队成立后即制定了每个星期五上午到湖州市总工会维权部值班的制度,并把这项制定公布于众。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坚持下去,法律服务队事先排好轮流值班表发给每个队员,以便队员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工作。与此同时考虑到律师工作较忙的特点,由队长在每个星期四再提前通知轮到本星期五值班的律师,如值班律师有开庭等实际情况不能前往值班,即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安排,以确保每个星期五上午都有律师值班。一年多来,在服务队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星期五律师定期值班从未间断,已经持之以恒形成制度。凡轮到值班的律师都能够做到满腔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职工群众,认真听取陈述,接受法律咨询,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对于一些情绪比较激动的来访人员,值班律师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进行说服教育工作,既要做到依法维权,又要及时化解矛盾,努力做到职工群众带着问题而来,接受咨询后满意而归,在提供法律咨询的过程中也使来访的职工群众增长了法律知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切实做好职工维权工作,一年来,法律服务队能够做到主动与市总工会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了解他们在职工维权方面的工作打算和安排,努力做好配合协调工作。每月一次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不管他们的活动是安排在白天还是晚上,或者安排在星期六、星期天,不论寒冬酷暑,法律服务队都安排律师参加活动,凡参加活动的律师能做到不辞辛苦,任劳任怨、踏踏实实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受到了市总工会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一年多来,法律服务队的队员满腔热情为外来务工人员等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职工曾某在某单位连续工作十多年,用人单位一直不肯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当他得知市总工会有维权律师值班,就专程赶来咨询。值班律师告知曾某提供证据的重要性,并热情提供法律援助,在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中,经过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职工洪某工伤后非但没有得到赔偿,反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其通过值班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得知《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其勇敢地拿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依法伸张正义。外来务工人员田某到某单位工作八年,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致使其身患重病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经济上陷入极度困境之中。在急需用钱治病的情况下其丈夫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事后认为补偿太少要求重新处理得不到支持,在其四处碰壁走投无路的情况之下,维权律师雪中送炭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其代理人尽心尽力为其维权,从程序上、实体上、法律上、情理上努力为其争取权益,通过仲裁、诉讼、调解,做了大量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职工维权工作仅仅是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服务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所在李萍主任的带领下,发扬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蔚然成风,多年来在为青少年、妇女维权服务等各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成绩,服务的领域涉及乡村、街道、社区、企业、部队、公安。在新的一年中,湖州市职工维权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党员律师决心继续努力,运用律师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武器,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