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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全面推开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萧山区全面推开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日期:2010-08-16 阅读:2,412 次

    8月11日,萧山区新农村建设法律顾问制度推广现场会召开。该区计划到2010年10月底,建立起覆盖全区28个镇街、411个行政村、155个社区的具有萧山特色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区委办、区府办出台《关于建立萧山区新农村建设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农村建设法律顾问制度服务为民原则、正面导向原则等五大原则,确立定时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等七项工作制度。 同时建立区新农村建设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指导协调小组。

  二是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体系。做好前期调研摸底,制定相应方案,注重城乡结合,在做好“律师进社区”的同时,做好法律进乡村,实行挂钩结对,向各村、社区派驻法律顾问。在区级层面建立区新农村建设法律顾问团,顾问团向28个镇(街)派驻法律服务小分队,小分队再向各村、社区派驻法律顾问,顾问团为全区各镇(街)法律服务小分队提供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同时选派骨干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  

  三是逐步实施,分片区推开。按调研准备、全面推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做好试点经验总结,村(社区)情况调查摸底,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组织动员,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中期召开推广现场会,出台配套文件,在全区各镇(街)和各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后期及时做好经验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抓好保障,规范补贴。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不向村、社区收取任何费用。新农村建设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按照全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统筹,区、镇(街)二级财政各承担1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以保障。法律顾问工作津贴按照驻点的范围、路途和考核实绩确定,经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核通过发放,原则上每半年发放一次。如果出现超出法律服务协议范围的法律事务由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社区)组织或当事人另行签订服务合同,单独收费,但可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