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政府根据该市律师业现状,制订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加快推进全市律师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提出四方面措施。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服务市场培育,进一步扩大律师队伍,力争到2014年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达到2.5人,建立2—3家规模大、品牌好、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20名执业律师以上,年业务收费1000万元以上),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数量充足、覆盖广泛、门类齐全的律师服务体系。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律师继续教育和青年律师培训,首次申请执业的专职律师及其他来慈执业律师、接收新实习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在慈设立分所均能获得相应补贴。鼓励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进入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工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法制机构,需配备一名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从事本部门执法工作。强化律师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为主体,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密切配合,全方位、多层次的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机制和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
三是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市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镇(街道)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政府购买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鼓励各类企业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保障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强化律师社会服务功能,组织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工作。
四是营造律师执业环境。拓宽律师参政议政渠道,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逐步增加律师的比例,吸收律师参加各级各类咨询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尊重和协助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执业活动,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