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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党委会研究部署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等工作
日期:2009-03-12 阅读:2,760 次

    为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完善协会财务工作制度,做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310日,省律协党委在会馆召开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吴强军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章靖忠,党委委员王兰青、罗杰、李根美出席会议。秘书长陈三联列席会议。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司法厅从观念、理念、职能等各方面对律师协会作了新的认识,把律协工作推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前沿,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同时也对协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协会承担着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华东律师论坛等一系列重大事项,秘书处工作繁重,而近两年来,秘书处的人员流出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密度上都很大,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的正常开展。会议在全面分析了秘书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律协党委要在厅党委的领导下,从组织、制度、执行力等方面加强秘书处建设,积极发挥秘书处承上启下的作用,全面贯彻厅党委在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方面的指示,推动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协会工作的发展,目前实行的财务工作相关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有不足之处。会议认为,完善协会财务工作制度是秘书处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会的重大事项。经研究讨论,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强会费收支预算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根据协会今年工作安排,会议明确下半年举行隆重的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纪念活动,纪念活动由召开纪念大会、举行文艺汇演、出版《浙江律师纪事》、开展评优表彰、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华东律师论坛、开展纪念征文活动、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等组成,集中宣传30年来我省律师在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会议决定成立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领导小组,组长由吴强军同志担任。

    会议还听取陈三联同志关于举办华东律师论坛、《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发放和文化建设大纲起草等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