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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举办的最新司法解释高级研修班广受欢迎
日期:2009-07-23 阅读:2,082 次

根据厅党委关于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指示精神,为更好地帮助我省广大律师正确理解和适用最新司法解释,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711-12日,省律协在省委党校举办了“最新司法解释高级研修班”,并邀请相关司法解释起草人到会主讲并与大家互动交流,来自全省各地的500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施行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几个最新司法解释。在本次研修班上,作为上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起草人,来自最高法院的民一庭审判长辛正郁,民二庭审判长王闯,民一庭法官关丽分别对最新几个司法解释的指导精神和出台背景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就当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包括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定、车位和车库纠纷的处理、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及相应纠纷的处理等热点和疑难问题、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

本次培训班根据律师业务需求举办,更加注重务实性和针对性,在课程设计、师资安排、学习环境、会务服务等方面有进一步提升,并且培训与年度律师执业继续教育相挂钩。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研修班学员普遍感觉收获很大,通过学习与交流,大家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合同纠纷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适用的范围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他们希望省律协今后能多举办这类层次高、内容精、组织细、服务好的研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