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驰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公告
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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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驰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693635622Q, 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注册资金由100000元增资至300000元。原“浙江宏驰律师事务所” 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该所所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由变更后的 浙江宏驰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
特此公告。
浙汪宏驰律师事务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