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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要闻 -
平湖市一季度法律援助实行“五步走”
日期:2009-04-24 阅读:2,289 次

    一是办案数量下降幅度大。2009年一季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民事86件,刑事14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波动不大,但民事援助案件降幅很大,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8.8%,尤以劳资纠纷类援助案件下降最为明显,降幅近九成。办案数量在连续几年增长情况下,首次出现下降。

    二是农民工为最大受益群体。加大对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援助力度,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受案范围,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作为为经济困难标准。针对年关岁末企业拖欠工资的高发期,集中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活动,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共受理农民工案件63件,涉及239人。

    三是服务企业成工作重心。针对当前金融危机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以台商“法律顾问团”和童车、洁具行业“法律顾问团”为平台,援助律师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开展“法律体检”,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书或“法律风险提示函”。法律顾问团还与企业建立“月月通”、“反咨询”制度,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每月至少与企业通一次电话,主动向企业咨询目前遇到的法律问题,变被动顾问为主动顾问。

    四是非诉讼援助比重过半。2008年以来,非诉讼已成为主要援助方式,一季度非诉讼依然占有很大比重,共办理非诉讼案件49起,占民事援助案件总数的57%。非诉讼援助案件受理范围从简单纠纷发展为以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人身伤害等复杂案件为主,特别是在协助处置一些群体性纠纷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季度有4起涉200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以非诉讼方式结案。

    五是加强基础建设便民利民。投入20多万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实现援助中心沿街落地,“12348”法律服务平台“三级联动”。重新选定了办公地址,从原来的6楼搬到人员集中、交通便利的一楼临街门面房办公,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建立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服务设施。“12348”法律服务平台将各法律服务机构纳入统一工作流程,从原来的“被动指派”转化为“主动受理”,为困难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