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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承办全国“破产管理人实务研讨会”
日期:2011-09-20 阅读:2,391 次

 

服务企业重整重组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省律协承办全国“破产管理人实务研讨会”

9月17日,由中华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主办,省律协企业重整重组及破产管理业务委员会等承办的“破产管理人实务研讨会”在绍兴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季培军,绍兴市副市长冯建荣等出席并讲话。会议由绍兴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主持。

本次研讨会特邀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人、民二庭审判长刘敏作题为《破产法司法解释的制订及相关重点问题》的专题报告,中国破产法论坛执行主任尹正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深圳市律协会长余俊福、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严洪祥律师从不同的角度以破产管理人实务为主题分别作了精彩的演讲。演讲后,各位律师与特邀嘉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提供法律支持,能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本次研讨,对进一步提升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预防破产管理人执业风险,依法推进《企业破产法》的正确实施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季培军副厅长在致辞中说,我省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能依法、尽职履行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希望,全省律师充分发挥自身职业优势、通过加强与国内外破产法律实务专家、学者的交流,以更高的执业定位、更宽的执业领域、更广的执业视野投入到破产管理人实务当中,以此更好地助推浙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冯建荣副市长强调,广大律师成功实施纵横控股集团等特大型企业的重整、重组,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本次“破产管理人实务研讨会”对于推动破产管理人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以及我国《企业破产法》走向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副会长李根美、李旺荣,省司法厅律管处副处长徐晓波和来自全国各地从事破产法律事务的法官、律师、会计师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25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