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三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开始
日期:20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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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省外国专家局通知精神,第三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开始,省厅将继续在全省律师行业选拔推荐青年律师参与培训。
省厅要求,参加培训报名的律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5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罚;有较好的应用和研究能力,对知识产权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和实践经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英语四级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三级以上英语水平,年龄45周岁以下,律师执业三年以上的专职律师。
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是省政府组织的一项人才培养工程,对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在律师队伍中培养一批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的专业骨干,既是改善律师队伍结构、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律师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的必然要求。2009年,律师人才纳入省政府知识产权人才赴国(境)外培训项目,省厅先后推荐了数十名青年律师参加培训。经过严格选拔考试,已有15名律师被送往美国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