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浙江省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商事调解员的通知
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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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涉外商事纠纷高效化解,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浙江省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增补选聘涉外商事调解员,以进一步充实专业化、国际化调解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或同等学历,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二)相关专业领域连续工作满5年,并有一定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三)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持有相关外语证书者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调解事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独立、公正办案;
(五)无不良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二、具体情况
(一)本次选聘坚持择优入选原则,不限录用名额,全力建设覆盖多语种、多领域的涉外调解人才梯队,已入选首批涉外商事调解员名单者请勿重复报名;
(二)聘任的调解员接受中心的委派,开展涉外案件及其他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并完成与调解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中心为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并根据案件性质、案件数量、调解情况等发放调解补贴,对表现突出的调解员给予奖励。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
填写《涉外商事调解员申请表》,并于2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E-mail: zflc@zflc.com.cn
(二)聘任
经中心审核并遴选通过后的申请者将列入涉外调解员聘任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未通过遴选的不专门予以回复。
四、联系信息
周晓钦 13958108728 0571-87755601
林庭荃 13123944064 0571-88170999
附件:涉外商事调解员申请表
浙江省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