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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律师法执法检查
日期:2012-08-24 阅读:1,888 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监督计划,7月中旬至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康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分别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协会等有关单位和律师、人大代表及当事人座谈会,多方面听取律师法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并视察了市看守所、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检查组还深入鹿城、乐清、瑞安、永嘉等县(市、区)开展检查,就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向相关人员做了问卷调查。至8月中旬,执法检查任务圆满完成。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黄德康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律师法所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律师法作出了重要指示。

    黄德康副主任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律师法的重要性。贯彻实施律师法是有法必依的重要举措,是法治温州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推进律师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黄德康副主任要求,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是律师法的规定,也是中央“两办”文件的要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法治理念和服务意识,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保障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权利的有效落实。同时要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律师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黄德康副主任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律师法的宣传工作。做好律师法的宣传是“六五”普法的客观需要,是贯彻律师法的前提,要切实在学习宣传律师法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律师执业的良好氛围。

  黄德康副主任勉励各位律师,要不辱使命,力争做优秀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他强调,律师要明确自身的政治定位,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切实规范自身的执业行为,树立良好的律师队伍形象。 (高振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