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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2-12-07 阅读:2,133 次

近日,诸暨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着重从四个方面就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作了部署,一是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二是加强律师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律师行业综合实力和律师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为律师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诸暨市律师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该市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扶持和培育35家具有一定规模、专业特色、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律师事务所。注重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将其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落实相关人才优惠政策和待遇。要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把律师实习鉴定关、品行考察关、执业准入关,从源头上确保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奖优罚劣力度,注重宣传和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惩戒。

《意见》强调,要加强管理力量、经费保障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与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设立诸暨市律师协会。建立健全律师培训、管理和服务政府以及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补助机制。自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律师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确保专款专用。把律师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予以重点扶持,结合行业特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健全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两新”工委直接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格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选好配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