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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三届行政业务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
日期:2011-12-22 阅读:2,420 次

一、起草浙江省《律师承办行政案件操作指引(讨论稿)》、《律师承办房屋征收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原条例废止。计划在全国律协《律师承办行政案件规范(试行)》和《律师承办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起草我省《律师承办行政案件操作指引(讨论稿)》、《律师承办房屋征收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供全省律师特别是行政委委员,承办行政业务时参考、使用。

二、积极参加“行政争端解决机制——杭州论坛”

“行政争端解决机制——杭州论坛”系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浙江工商大学联合主办。行政委部分委员有幸连续三年参加了这一国内最高层次的行政法论坛,获益匪浅。

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将把行政委委员参与杭州论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努力增加参会名额。如有可能将争取行政委或省律协成为该论坛的协办单位,提升行业协会的知名度,为参会委员提供与国内行政法知名教授、最高院和各省高院行政法官交流、学习的平台。

三、组织理论研讨

继续在省律协每年一届理论研讨会的基础上,扎实有效地组织委员开展理论研讨及读书活动,邀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等行政法专家进行指导、交流。

四、产学研资源共享

浙江大学律师实务研究中心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与泽大律师事务所共同创办的律师实务研究基地。我们将每年邀请行政委委员到光华法学院、律师实务研究中心进行访问、座谈、研讨等,切实加强律师协会、行政委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律师实务研究中心的产、学、研互动,共享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成果。

五、争取聘请权威专家、学者担任行政委顾问

争取省法制办、省人大、省高院、杭州中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等单位和部门具权威影响的专家、学者担任行政委的顾问,就具体个案及最前沿理论与实务问题提供咨询、指导。

六、继续帮助省内其他地市级律协组建、完善行政专业委员会

继续指导、协助省内其他地市级律协组建、完善行政专业委员会。结合委员具体办案,力所能及地帮助全省相关律师提升专业素养,为省内各地行政法律师的交流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七、举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内巡回讲座

就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泽大法律大讲堂,以行政委为主体、在全省举办新拆迁条例的巡回讲座。

八、其他

    完成省律协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