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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督导组到台州市专题调研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
日期:2010-10-27 阅读:2,057 次

  近日,省司法厅第二督导到台州市专题调研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

  在听取当地近年来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汇报后,督导组充分肯定了该市在行风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督导组同时指出,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必须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坚定信心,循序渐进,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行风建设。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和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杜绝责任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执业思想不端正等问题,更好地实现法律服务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行风建设、质量管理、诚信管理、投诉查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党建工作,保证法律服务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重视和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法律服务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建立完善投诉信件办理机制。要坚持教育与查处并举,完善投诉查处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是强化执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要逐步扩大和健全协会的行业监管功能,依法在市场竞争、纪律惩戒和行为规范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拓展协会行使行业监管权的空间,树立行业管理权威。

  六是努力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全面掌握行业动态,沟通工作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期间,督导组还走访了椒江、路桥、临海等地的部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并组织召开相关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