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绍兴市律师协会协办、浙江博凡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年会暨首届全省刑辩联络员会议在诸暨市百瑞香江大酒店隆重举行。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诸暨市司法局副局长钱伟良出席会议,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徐宗新,副主任张友明、胡东迁,秘书长卢华富参加会议,省律协刑委会全体委员、市地律协各刑委会负责人及全省刑辩联络员共110余人参加了会议。
钱伟良副局长为本次会议致欢迎词,首先他对全体与会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本次会议在诸暨举行,可以让诸暨律师有机会和全省优秀刑辩律师展开业务交流和理论研讨,可以学习资深刑辩律师的辩护技巧和实务经验,必将对诸暨律师刑辩执业能力的提升,对诸暨刑辩律师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沈田丰副会长指出,此次刑诉法修改对律师的刑辩工作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通过律师之间的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对于更深入掌握新刑诉法、规范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切实提高刑事辩护代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及推进刑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他要求我省律师在从事刑辩工作中,要做到“把激情留给自己,把理性留给社会”,在刑辩工作中饱含激情,敢于担当,在发表意见时要全面客观,理性中肯,做到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会议对当前刑辩热点问题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着重讨论,汇集整理出49条修改和完善意见,将作为省律协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刑诉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的直接参考依据。这既是律师行业群策群力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的一次积极尝试,也是律师通过自身努力改善当前执业环境、化解刑辩难题、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一次有益探索。徐宗新主任说,浙江有良好的刑辩环境,有优秀的刑辩队伍,理应树立良好的刑辩口碑。刑辩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以及刑辩联络员制度的设立和完善,对于推进我省律师刑事业务信息共享、提高刑事辩护专业技能、完善律师刑事辩护操作指引,推动刑事辩护业务的规范化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会议还对刑辩联络员的职能范围、运作机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梳理和明确,对省律协将在全省设立刑辩联络员制度的工作,作了初步的规划,并对全体刑辩联络员的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动员,以提高全体刑辩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增强其提升刑辩律师行业的责任感,强化其维护社会和谐的大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