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节,律师和记者热情“握手”
日期:20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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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第12个中国记者节,浙江新闻界举行了一个欢庆会。会上,省记协与省律协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当记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的要求,浙江省律师协会应当及时委派专业律师帮助维权”。
在这个框架协议中,有多项合作的内容,比如,双方将以内部通讯、简报、刊物等形式通报各自行业内的最新动态、承办案件等方面的信息,建立稳定的交流机制;记者在报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社会热点问题时,可以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和意见、观点;当律师的职业执业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省记协将通过媒体给予必要的舆论支持等。
昨天的欢庆会上还表扬了很多优秀记者,我省有10名新闻工作者获得“飘萍奖”,另有获奖记者代表上台领取了浙江省新闻奖的奖杯。在2010年度浙江新闻奖获奖名单中,本报记者朱兰英采写的通讯《法援为杀人嫌犯讨回工伤赔偿》、本报记者余春红采写的系列报道《丽水小张和上海小范QQ相约自杀》获二等奖;朱兰英采写的《请别把我当脑癌病人》获新闻副刊作品类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