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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律师爱心楼”援建捐赠仪式在嵊州举行
日期:2010-10-15 阅读:2,481 次

为牢固树立律师“服务社会、回馈社会”的理念,自去年以来,在绍兴市司法局的重视关心和绍兴市律师协会的组织倡议下,绍兴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纷纷慷慨解囊,筹集爱心助学款,在短时间内共筹得爱心款403300元,援建金庭镇下任小学的“绍兴律师爱心楼”。

20101012日上午,绍兴律师爱心楼援建捐赠仪式在嵊州市金庭镇下任小学隆重举行。捐赠仪式由金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景主持。首先,嵊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丙,绍兴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为“绍兴律师爱心楼碑记”揭碑,绍兴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旺荣向下任小学王桢中校长捐赠援助款。随后,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吴绍庆代表绍兴市司法局和绍兴市律师协会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绍兴律师热心公益、情系教育的优良传统,并表达了对金庭镇下任小学全体师生的良好祝愿。

    同时,为弘扬律师护法的浩然正气,推动金庭镇下任小学法制特色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努力营造青少年学生守法、懂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嵊州市普法办、嵊州市司法局还在该校举行了“青少年法制学校”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