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律师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以深化“律师服务五进”(律师进政府、进企业、进重点工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加快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律师服务体系,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鼓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根据市场需求,找准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市场规律,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和市场培育,逐步形成一批适应社会分工、具有专业特色、立足基层社区、服务人民群众的律师事务品牌所、规模所、特色所,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一是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逐步提高律师专业人员的比例。建立律师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机制,提高议案、提案的质量。重视做好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重大项目的法律顾问的制度建设,在重大项目论证实施、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的过程中,重视听取和吸纳律师的建议和意见。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市、县两级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乡镇(街道)和政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二是发挥律师在促进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律师业发展,为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化解企业危机、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等工作搭建平台。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各类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引导各类企业加大法律服务投资,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治理、招商引资、金融服务、劳动关系、知识产权、破产重组等领域的特殊作用。建立健全对外贸易法律服务体系,为外向型经济提供应有的法律保障。深化农村“一村一顾问”制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村级法律顾问服务的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村级法律顾问考核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村民自治、村庄整治、农房改造、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处等领域的职能作用。支持和引导律师业务由诉讼领域向非诉讼领域延伸,扩大非诉讼业务的规模和效益。三是发挥律师在理顺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领导接访随行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引导和支持律师参与婚姻财产、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报告制度,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指导。组织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律师拓展涉及民生的公益性服务。
《意见》明确,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做好规划引导。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坚持科学定位、合理布局、着眼长远,制定实施《温州市律师业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促进全市律师业快速健康发展。各县(市、区)也要编制相应的发展规划。二是推进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化、规模化和特色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兼并与重组,重点发展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规模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试行专业化分工,发展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发展一批立足基层社区、服务人民群众的律师事务所。支持和引导律师事务所改革、完善内部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实习律师补贴制度,提留执业风险、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等基金。三是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对律师事务所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酌情给予减免。鼓励和支持律师自主创业,对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新执业律师,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四是加快律师人才培养。健全和完善律师专业培训制度,强化律师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选派优秀律师参加各种相关专业的学习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具有专业特长的高素质律师人才来温州执业。设立和落实青年律师培养专项经费,扶持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切实增强律师业的发展后劲。
《意见》强调,要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一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尊重和协助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执业活动。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帮助和解决律师在执业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改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依法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诉讼业务,净化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律师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