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师热议《律师法》修订草案(十四):深学律师法修正草案 以监督之力护航行业法治正道
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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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深感此次修法政治站位高远、制度设计务实。草案紧扣新时代律师行业发展关键命题,为行业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遵循。
此次修法将“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从行业准则上升为法律制度,使律师行业的根本政治准则具备了明确的法律规范依据。这对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明确指引——必须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确保党的领导要求在全行业管理各环节落实到位。
修法坚持保障执业权利与规范执业行为并重,既健全了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也对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修法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人才培养作出专门规定。这启示我们监事会要紧扣发展大局,围绕行业提质增效开展融入式监督,推动浙江律师把握新机遇、拓展新领域。
立足监事会职能定位,我将以新法精神为指引,聚焦“两拥护”核心要求开展政治监督;对标诚信执业、规范执业要求,依托列席会议、发表监事意见等工作机制,从决策程序到执行落实开展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以刚性监督筑牢行业底线;围绕涉外法律服务等发展大局开展融入式监督,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修法为行业监督注入了更强底气。下一步,我将立足监事岗位,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修法精神贯穿监督工作始终,协同理事会凝聚自律管理合力,不折不扣守住政治底线、法律底线、职业底线。紧扣法治浙江建设大局,秉持执业为民情怀,严格自我约束,以务实监督促进行业自我净化,为锻造过硬律师队伍贡献力量,不负新时代人民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姜远军 浙江省律师协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