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举办不称职律师集中再教育培训
日期: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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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期间,我省有三位律师因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而暂缓考核,到今年3月处罚期先后届满,经补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为了不影响他们继续执业,省律协根据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于4月10日到18日专门组织了一期不称职律师集中再教育培训。
培训期间,省律协常务理事、考核委员会副主任任旭荣,纪律委员会委员、省直律协副会长苏全生等分别对三位参训律师进行教育、帮助。参训律师按照要求认真学习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浙江省律师违规违纪案例选编》等指定书目,各自撰写了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与反思、今后如何规范执业以及对律师职业和行业的认识等三篇文章,都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感谢省律协的领导和老师的帮助,珍惜重新执业的机会,今后要以《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做一名称职的律师。经省律协考核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审核合格,三位律师完成了再教育培训,领到了省律协颁发的《律师年度考核集中再教育培训结业证书》,将接受所属市级律协对其进行的重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