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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开展“聘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活动
日期:2009-01-06 阅读:2,170 次

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市企业造成的冲击,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工作目标,20081230日,宁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律协联合行文《关于聘请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当前经济社会形势下,律师在服务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并要求全市律师充分运用法律专业优势和律师实务经验,通过主动服务、依法服务、科学服务,努力规范一批企业规章制度,疏导化解一批企业矛盾纠纷,抵御防范一批企业法律风险,提高一批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

聘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将分三个阶段展开:准备阶段(091月)、实施阶段(092月至11月)、总结阶段(0912月)。目前,市总工会正选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下创新型和高成长型企业一千家,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精心选择执业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一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律师服务内容包括:1、提供法律咨询,从法律专业角度为企业有效实施经营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2、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通过调解手段化解企业矛盾,促进企业和谐发展;3、帮助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审查与修改,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培训等方法,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律师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原则上要求做到“四个一”:即组织一次法制宣传、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提出一条促进企业发展建议,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法律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