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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舟山律协相关人员参加恳谈会
日期:2010-11-25 阅读:2,464 次

近日,舟山律协应邀参加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恳谈会,就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执业权利保障以及如何改进完善法院工作进行了恳谈。舟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卫年,舟山市司法局副局长许木辉,舟山协会长朱南平出席座谈会,舟山中院各审判庭庭长、舟山律协副会长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此次恳谈会是舟山中院为落实10月20日舟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的精神而组织的一次真诚纳谏,表明了舟山市中院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恳谈会中,舟山律协就法院的立案、诉讼保全、诉讼程序变更告知、参与调解、律师出入法院过“安检门”的不公平待遇等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最后,曹卫年表示将大力改进法院工作作风,从思想认识上克服对律师的偏见,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之一的地位应当予以尊重,要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并表明对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保障等具体问题将着力给予解决。同时建议,通过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定期沟通制度以及相互之间不定期不同形式的沟通机制等方式,建立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渠道。